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有什么区别 别再混淆这两个关键法律概念!
作者:爱签电子合同
发布时间:2026-02-02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有什么区别 别再混淆这两个关键法律概念!
上期我们说到《电子合同中合同终止和解除适用场景有哪些?》,这期我们说说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有什么区别 别再混淆这两个关键法律概念!
在电子合同日益普及的今天,许多企业用户常常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混为一谈。实际上,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合同成立是指各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形成合意;而合同生效则是指合同具备法律约束力,开始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成立是生效的前提,但成立并不必然意味着立即生效。
一、合同成立:合意达成即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只要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双方就合同的核心条款(如标的、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在电子合同场景中,这一过程通常体现为:一方通过电子签约平台发送合同文本(要约),另一方完成数字签名或点击“同意签署”(承诺)。此时,即使合同尚未满足某些附加条件,也已依法成立。
案例1:电商平台订单纠纷
某消费者在某电商平台上点击“立即购买”并完成支付,系统自动生成订单。此时,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即便商家尚未发货,也不影响合同的成立状态。若商家无正当理由拒绝发货,即构成违约。
某消费者在某电商平台上点击“立即购买”并完成支付,系统自动生成订单。此时,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即便商家尚未发货,也不影响合同的成立状态。若商家无正当理由拒绝发货,即构成违约。
二、合同生效:需满足法定或约定条件
合同生效则涉及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些合同在成立时即生效,例如普通商品买卖合同;但有些合同虽已成立,却需满足特定条件后才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生效条件(如“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且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生效”),那么即使合同文本已签署完毕,未满足条件前仍不具法律约束力。
案例2:附条件的合作协议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作协议,其中约定:“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电子签章且A公司支付30%预付款之日起生效。”双方虽已完成电子签署,但A公司尚未付款。此时,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若B公司在此期间单方面撤回合作,一般不构成违约,因为合同尚未生效。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作协议,其中约定:“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电子签章且A公司支付30%预付款之日起生效。”双方虽已完成电子签署,但A公司尚未付款。此时,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若B公司在此期间单方面撤回合作,一般不构成违约,因为合同尚未生效。
三、为何区分二者至关重要?
对电子合同用户而言,准确理解“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有助于规避履约风险、明确责任边界:
在合同成立但未生效阶段,一方反悔通常不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存在缔约过失);
一旦合同生效,任何一方违反约定,都将面临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
在电子签约系统中,若未设置清晰的生效条件提示,可能导致用户误判合同状态,引发纠纷。
四、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合同是商业活动的基石,而“成立”与“生效”正是这块基石上最关键的两道刻度。厘清二者差异,不仅能提升合同管理效率,更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在数字化浪潮下,唯有精准把握法律细节,企业才能在合规中稳健前行。
爱签电子合同,提供完整证据链的第三方电子签约签章签名服务平台,为您提供具备完全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签署、存证与管理服务,全面符合《电子签名法》。已服务政务、金融、人力资源、房地产等上千家企业,助力实现全流程无纸化,提升效率,降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