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吗 合同能一个人签吗
作者:爱签电子合同     发布时间:2026-01-06

合同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吗 合同能一个人签吗

    上期我们说到《合同的基本作用是什么 揭秘合同的4大核心作用》,这期我们说说合同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吗 合同能一个人签吗。

    在日常业务中,我们经常听到客户问:“合同是不是一定要两个人(或两方)签字才算数?”“我能不能自己拟一份合同,对方不签也有效?”甚至有人疑惑:“电子合同里只有我一方操作,算不算正式合同?”
    作为电子合同领域的专业服务商,今天我们就来彻底解答这个高频问题——合同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吗?
    答案很明确:是的,绝大多数合同必须至少有两个当事人。 但背后的法律逻辑和例外情形,远比你想象的更值得深究。

一、合同的本质:合意,不是独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关键词是 “之间” ——这意味着合同天然具有多方性
合同不是单方面的声明、承诺或通知,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就某项事务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没有“对方”,就没有“合意”;没有“合意”,就没有合同。
举个例子:
  • 你写一份“我要卖房”的声明,这只是要约邀请,不是合同;
  • 只有当买家同意你的条件并作出承诺(比如签署购房协议),买卖合同才成立。
因此,单方行为无法构成合同

二、那“单方允诺”算不算合同?

有人可能会提到“悬赏广告”“赠与承诺”等情形,认为“一方说了就算”。这其实属于法律上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合同”。
例如:
  • 某公司发布“找到丢失公章者奖励1万元”,这属于单方允诺,一旦有人完成指定行为,公司就有义务支付奖金。
  • 但这并非基于双方协商,而是基于法律规定对单方意思表示的约束。
这类行为虽具法律效力,但不属于《民法典》合同编调整的典型合同关系。真正的交易型、合作型合同,仍需双方(或多方)参与。

三、电子合同是否例外?可以“自动生效”吗?

在电子签约场景中,常有用户误以为:“我发起一份合同,系统自动发给对方,对方没反对就等于签了。”
这是重大误解!
电子合同同样遵循“要约+承诺”原则:
  • 你发起合同(要约);
  • 对方必须通过主动、明确的行为(如点击“同意签署”、输入验证码、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表示接受(承诺);
  • 仅“收到未拒绝”或“沉默”不构成有效承诺,合同不成立。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日常商业场景中,“沉默即同意”几乎不被认可。
因此,即使是电子合同,也必须有双方(或多方)的真实、主动签署行为,才能具备法律效力。

四、特殊情形:多方合同与格式合同

需要补充的是:
  • 合同当事人可以是两个以上,比如三方合作协议、供应链多方订单;
  • 格式合同(如电商平台用户协议)虽由一方拟定,但仍需用户主动勾选“同意” 才生效,本质上仍是双方合意。

结语:合同,始于共识,成于共签

    无论纸质还是电子形式,合同的核心始终是多方合意。试图用“单方文件”替代合同,不仅无法获得法律保护,还可能埋下履约纠纷的隐患。
在数字化签约时代,选择合规的电子合同平台,不仅能确保双方身份真实、意愿明确、过程可溯,还能通过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让每一次“共签”都具备司法认可的效力。
    爱签电子合同,提供完整证据链的第三方电子签约签章签名服务平台,为您提供具备完全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签署、存证与管理服务,全面符合《电子签名法》。已服务政务、金融、人力资源、房地产等上千家企业,助力实现全流程无纸化,提升效率,降低风险。
 

免费体验10份电子合同

新客专享

获取验证码

免费试用
体验中心
在线客服
咨询热线
全国统一热线
400-118-3800
微信咨询
爱签AI电子合同
1对1咨询产品功能及服务报价
爱签电子合同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