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同订立的新模式
《民法典》已明确将数据电文形式的合同视为书面合同,此规定确立了电子合同的书面属性,旨在顺应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
二、电子合同的四大特性
电子合同依托互联网生成。
电子合同主体广泛且具虚拟性。虽然网络交易平台要求实名验证,但平台外用户与商家间身份仍具虚拟特征。合同主体可涵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者与消费者间呈现多对多的复杂关系。
电子合同缔约成本低廉。无需面对面签章,全程在线完成,交易跨越时空限制,效率提升,成本降低。
电子合同载体实现“无纸化”,如电子数据、电子邮件等,但此特性也伴随着数据泄露和篡改的风险。
三、电子合同的执行细节
交付时间首先遵循双方约定。
如涉及快递物流,签收时刻视为交付,风险在此之前由卖方承担,保护消费者利益。实际交付与签收不符时,以实际为准。
服务类合同以电子或实物凭证记载时间为服务时间,无记载或与实际不符时,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
在线传输的标的物,如数据、知识产权等,进入对方指定系统且可检索时视为交付,未指定则以对方知晓时为准。
四、电子合同的显著优势
数字化赋能营商环境
电子合同的普及对数字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国家多部委联合推动电子合同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数字经济浪潮中,电子合同与政务服务结合,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动力。
降低用工缔约成本
电子合同在灵活用工领域展现巨大潜力,有效应对人员流动大、签约效率低等挑战。通过多渠道快速签约,满足企业紧急用工需求。同时,在网络招聘、培训等就业服务中,电子合同也助力企业提升管理效率,削减运营成本。

如今企业比较多应用的爱签电子合同,除提供电子印章服务外,还提供安心可信的实名认证、在线签署、智能履约、印章管理、身份认证、证据固化存证等服务,并采用区块链技术对合同签署全程进行存证记录,有效保障合同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为便于用户在线仲裁,降低维权周期和成本,爱签电子合同支持在线申请出证,并构建了一套国家司法机构认可的可信安全存证体系。该体系与国内众多权威司法机构打通,实现了数据同步存证到法院、仲裁、公证等司法机构,为用户快速提供具有司法效力的证据保全报告,实现司法赋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