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签署合同时,一个常被忽略却至关重要的问题是:电子印章和传统印章能否混用?答案明确:不可以。合同签署要么全部采用电子印章,要么全部使用传统印章。尽管两者都具备法律效力,但混用并不被法律所认可。
要理解这一规定,我们需深入解读《电子签名法》。该法明确指出,在民事活动中,合同或其他文件可以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或数据电文,也可以不使用。然而,法律并未认可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的混合使用方式。
为何不能混用?原因有三:
无法验证合同一致性:打印出的电子合同已失去作为原件的法律效力,其更多展现的是内容而非合约性质。根据《电子签名法》,有效的数据电文必须能随时调取查用,并保持内容完整未被更改。但打印后的合同无法根据电文最终形成时的哈希值判断其是否被篡改,也无法验证数字证书的真伪。
无法确保签名未被篡改:可靠的电子签名需满足特定条件,包括签名制作数据的专有性、控制性,以及任何改动的可发现性。然而,当电子印章被打印出来时,这些可靠条件难以保持。纸质合同上的内容和印章是否经过改动变得难以分辨。
合同可能未生效:根据我国《合同法》,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需通过特定系统接收数据才视为到达并生效。若合同被打印出来,它已不再是数据电文形式,要约自然无效,后续签署的合同也就无法生效。
实际上,既然已经选择了电子合同,就没有必要再将其打印出来。以爱签为例,签署电子合同仅需五步:实名认证、在线签署、发送合同、对方签署以及合同存管。这一过程既简单又高效,无需纸质打印即可完成全部操作。

此外,平台不仅支持数字证书认证,为用户的签署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还采用区块链技术对合同签署全程进行存证记录,有效保障合同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合同签署认证阶段,爱签使用声纹认证技术,并结合随机验证码朗诵,识别准确度高达99.9%,在业界处于领先地位。这一系列措施共同构成了电子合同证据链的闭环,确保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